产教融合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校企合作处发布时间:2023-12-12浏览次数:14

产教融合处工作职责

产教融合处立足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建设情况,对外联系企业、政府、行业及科研院所等的窗口,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总体要求,围绕校企合作、创新创业、产教融合,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整合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提升全校师生的创新能力,密切关注国内、外企业需求,找准与行业企业合作的契合点,与之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实现“校企双赢”促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构建学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运行机制

二、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的意见、建议、总结,并协同各院部进产教融合项目和各类平台载体建设;

三、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开拓校企合作资源,为全校搭建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开展校企合作项目谈判和接待工作;深化学校与企业、行业、地方政府的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各类项目建设;

四、负责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和校企合作项目建设、跟踪、督查、协调;负责认证学校的校级校企合作项目积极探索和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引入多元的产教融合项目;

、负责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各项工作的经费审批、使用与管理做好各类合作信息服务、文件资料的搜集及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指导和检查考核各院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总体推进情况,督促各院部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各项工作。

七、负责开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工作,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关键问题、前沿问题,有效开展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八、负责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类创业计划大赛、创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与服务。建大学生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为创新创业教育、各类竞赛评审、创业项目评估、创业过程指导提供智力支持;

、负责推进创新创业孵化与融资扶持。推进校内大学生孵化基地建设,打造成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名片”;推进创业实践服务支持体系;

、完成学校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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