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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团史|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何孟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12浏览次数:18

个人背景


何孟雄(1898年6月2日-1931年2月7日),原名定礼,字国正,号孟雄,湖南酃县(湖南省炎陵县中村乡龙潭瑶族村) 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北方工人运动领袖,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活动家。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何孟雄早年在长沙求学期间,与毛泽东、蔡和森等交往密切,建立了革命友谊。1919年3月,入北京大学旁听,1920年3月,在李大钊的指导和帮助下,加入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和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何孟雄是全国最早的53名党员之一。

1921年底起,先后任中共北京地委书记、中共唐山市委书记、武汉市委组织部长等职。大革命失败后,曾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淮安特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兼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军事委员会书记、南京市委书记上海沪东、沪中、沪西区委书记等职。1931年1月,何孟雄在上海被捕,2月7日英勇就义,年仅32岁。


反对左倾


1927年春,调任中共汉口市委组织部长。7月中旬,积极支持中共湖北省委关于集中中共全部武装力量,采取行动推翻汪精卫、唐生智,保卫武汉革命政权的倡议。月底,奉调江苏、上海工作,任中共江苏省委农民部秘书,协助省委制定了第一次农民暴动计划,并赴淮安、淮阴一带传达"八七会议"精神和组织农民暴动。12月,任中共淮阴县委书记。

1928年4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针对年初淮安横沟寺农民暴动失败的情况,起草并主持下达了《关于淮安北乡农民暴动的批评和决议》等一系列文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纠正"左"倾盲动错误,使江苏农民运动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10月,在省委常委中分工负责军委和农委工作,兼任农委书记。此后,由于在对革命形势分析和党的战略策略部署等问题上与党中央负责人发生重大分歧,遭到错误打击,中共江苏省委亦被解散后重新组建。此后,先后被调任中共上海沪西、沪东、沪中区委书记等职。

1929年11月,在新组建的中共江苏省委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省委候补委员。1930年9月,因反对立三路线被撤职并停止工作。在逆境中,坚持真理,多次向党递交政治意见书。12月,经党中央决议予以平反,但随即又遭到王明"左"倾宗派主义的排斥打击。与林育南等联名发表《告同志书》,旗帜鲜明地与王明"左"倾错误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被捕牺牲

1931年1月17日,国民党上海公安局按照叛徒提供的情报,会同帝国主义租界巡捕房,在东方旅社逮捕了林育南、柔石等八人。接着又闯入中山旅社,逮捕了蔡博真、欧阳立安等四人。然后分别留下探捕在这两个旅社的两个房间守候。当日晚间与次日清晨又在东方旅社逮捕了李求实等三人,在中山旅社逮捕了何孟雄等三人。19日,何孟雄从老闸捕房被押送到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和其他在东方旅社、中山旅社被捕的16人一起受审。法院判决后,上海市公安局把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17名被告解往市公安局侦缉队看守所拘禁。20日,又把孙哈芳、黄淑芝和何孟雄的两个孩子,以及张诗人、陈迪威送到看守所。23日上午,公安局将何孟雄等32人,连同另案的柯仲平等四人,一共86人,押解到龙华淞沪警备司令部看守所。

在龙华看守所,何孟雄不仅同国民党反动当局进行坚贞不屈的斗争,而且也同王明"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作了艰苦的斗争。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被捕后,王明立刻停止了他们的组织关系,又指示中共龙华看守所支部拒绝接受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人党的关系,不让他们参加支部,致使20多名党员在狱中不能接受党的领导,无法过组织生活。

何孟雄当时化名陈方,但深知由于叛徒的出卖他的身份很可能会暴露,敌人迟早会对他下毒手,所以他早就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还在1931年1月23日解往龙华看守所的囚车上,他就传话给孙哈芳和黄淑芝: "你们不要紧。我被解决后,请你们将两个孩子送给我的老兄抚养。" 据同案战友黄理文回忆说: "何孟雄在牺牲之前……认为一个革命者为革命牺牲他宝贵的生命是分内之事。"这些都表现出他对党和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贞和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英雄气概。

1931年2月7日,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23位共产党员,拖着沉重的铁镣,大义凛然地走向刑场。法官在小桥前安放了一张茶几,放着每人的照片,挨个核对,然后向他们宣判死刑。刚过了小桥,在方塔旁的大树下,23人排成两行。突然,背后响起了行刑队一阵枪声,把前面第一排的同志们打倒了。第二排的同志们大声高呼: "打倒国民党"、"打倒蒋介石"、"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国革命胜利万岁"等口号。又一阵密集的枪声,为革命献身的英雄们倒在血泊之中。


主要贡献

何孟雄是早期北方工人运动的杰出领袖,北方党、团组织的创始人之一,为开创北方革命运动新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党内,他最早实际从事工人运动。

何孟雄是恢复江苏工农革命的重要领导人之一。他到中共江苏省委工作,先后任中共沪西区委书记、中共江苏省农委秘书、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兼农委和军委书记等职,积极恢复党的组织,发展工农运动,开展武装斗争,取得了显著成绩。

何孟雄是一个具有丰富革命实践经验的党员,他清醒地认识到当时党内"左"倾路线的错误,坚持真理,提出自己的正确见解,他是最早抵制党内"左"倾路线的共产党人。他经受过反"立三路线"考验,又领教了王明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但何孟雄仍然不屈不挠地坚持斗争,始终以党和革命事业的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未跟随罗章龙走分裂道路。因此,何孟雄反对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错误和反对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功不可没。

人物评价

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小组会上谈到何孟雄两次挺身而出反对"左"倾路线时,称赞其勇气非常不容易。

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评价:"何孟雄等三十几个党的重要干部,他们为党和人民做过很多有益的工作,同群众有很好的联系,并且接着不久就被敌人逮捕,在敌人面前坚强不屈,慷慨就义……所有这些同志的无产阶级英雄气概,乃是永远值得我们纪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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