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软著申请流程请查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05浏览次数:2

一.简介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余权利人依照著作权法,依法享有的专有权。软件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不需要进行单独确认的,这是法律规定的“自动保护”的原则,软件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等权利。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包括两部分:计算机程序和文档。

二.准备文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
        2
、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申请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3
、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代理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三.提交材料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2
、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
          3
、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
         4
、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5
、审查
                   
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
、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版权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是外地的,版权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