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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讲堂 | 高校资助政策宣讲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宣传我校各项资助政策,让同学们更加清晰的了解国家奖励、资助政策及时有效申请资助项目,以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奋发图强,同时帮助家庭困难的同学解决部分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在政府、学校、社会的共同关爱下圆梦江工,4月11日下午,人工智能学院举办高校政策宣讲活动。由我院党支部副书记张文凤担任讲解员,20级全体同学们参加此次宣讲活动。


 仪式开始,张文凤副书记总体地介绍了一下资助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 在校生。

2.贷款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3.办理部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奖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办理部门:学生就读的高校。

国家励志奖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办理部门:学生就读的高校。



 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4300元,主要用于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2300元,主要用于资助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办理部门:学生就读的高校。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等

1.资助对象:服兵役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可以享受国家资助。

2.资助标准: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办理高校:学生就读的高校。







述了资助对象该有的条件和资助的类型,资助的应有的证件以及自身所具备的条件。其中除了国家对于广大学生的资助与激励,我校对于困难学生也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帮助。如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百万元梦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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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张文凤副书记这样说到:“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初心。同学们要常怀感恩之心,珍惜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努力学习,成长成才。”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常怀感恩之心,积极进取,成人成才,以优秀的成绩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以及国家、社会和学校对他们的关怀与帮助。




 此次宣讲活动的成功开展,有效宣传了资助工作理念与资助工作流程,同时也使同学们深刻体会到了感恩资助的含义。相信人工智能学院的同学们能够勇往直前、力争上游,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学校。并且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也中怀着一颗感恩之心,不断进取的同时,也能帮助他人,传递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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